1.憲法保障了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(xiàn)代化建設(shè)。
2.憲法促進了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建設(shè)。
3.憲法推動了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(shè)。
4.憲法促進了我國人權(quán)事業(yè)和各項社會事業(yè)的發(fā)展。
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第一屆、第四屆和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分別于1954年9月、1975年1月、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、頒布了四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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